词组 | 附录二 |
释义 | 附录二英语动词的体貌陈用仪一、误导人的术语在进入正题之前,首先有两个容易误导人的术语,其含义需要澄清。 第一个就是“动词”,这是日本人初次翻译西方语法术语时犯下的一个大错误。中国人早期通过日本文献间接吸收西方学术文化,大量搬用了日文的翻译术语,这个错误的译法也就以讹传讹了。其实英语的 verb 来自拉丁文的 verbum,原意相当于 word,既可以表示动作和行为,也可以表示发生的事件或变化,而且也可以表示毫无动作和变化的状态或关系。最初的译者只是注意到动作,就不假思索译成“动词”,结果学习者受到误导,不免望文生义。这个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因为这一来,所谓“动词”可能具有的被动意义、事件意义、静态意义就容易被忽略,从而延续体与瞬时体之间的对立关系就被模糊,最终结果,是整个“动词”的体及其在句中的貌的问题长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所以,我们现在探讨“动词”的体和貌,就不得不对“动词”这个译名正本清源,明确“动词”可能是“不动”的。不过,由于这个译名沿用了多年,木已成舟,现在已经难以纠正,我们使用时也只好“将错就错”,但是必须心中有数。 另一个容易误导人的术语,就是所谓“完成”时态 (perfect)。这个概念上的混乱,过错就不在中国人或日本人身上,而是在早期的西方语法学者身上。他们囿于当时的条件和认识,把时态 (tense) 和体貌 (aspect) 混为一谈,把体貌的分野完全归因于时态的变化,忽视了每个动词本身固有的“体”。这个认识上的混乱,直到如今,尽管在语言学术界当中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澄清,但是在一般语言学习者当中还相当严重。有一些骤然看来十分自相矛盾的现象,就是由此而生,尤其是在英语。例如 I've known him for ten years. 这里的“完成”时态哪有什么“完成”?许多语法书介绍 perfect 时态时,仍然把词义体互不相同的动词混在一起一锅煮。语法书尚且如此,语言学习者就更不用说了。不过,同 verb 一样,由于 perfect 这个用语已经沿用了多年,我们使用时也只好“将错就错”,只要心中有数就可以了。 顺便还有一个名词,在概念上需要澄清,就是“时间”。这个名词,既可以指长度,也可以指位置,往往两者混在一起,在我们脑子里分不清,从而在语言上产生许多误解或误用。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往下在“三、时间、时点、时段“中作了比较彻底的澄清。 二、“体”与“貌”,主观意图与客观规律既然动词是表示事物的动作、事件、状态的,这些动作、事件和状态,本身就已经千差万别,再放到具体的句子中,这种千差万别就更加复杂化。但是大体上可以区别出动词的几种不同的时间构造。动词或表示不间断的动作或状态,或表示一个有始有终的过程,或表示瞬间完成的动作,或表示动作开始,或表示动作结束,或者表示动作的重复。动词的这些由其词义决定的在时间内进行的方式,我们称之为词义体 (lexical aspect),或简称为“体”。动词进入了句子之中,本身固有的词义体会同其他句子成分和语法因素互相作用,呈现出“语法体”(grammatical aspect)。这个语法体,我们在这里简称为“貌”。这样,“体”相当于化学中的元素,它进入自然界,有时可以保持作为元素单独存在,有时又同其他元素组成具有全新性质的化合物而存在。 体是动词本身内在的客观属性。一个孤立的动词,例如排在词典里的动词,虽然不参与组成句子,“体”这个客观属性仍然像影子一样紧紧跟随着这个动词(当然,我们不能囿于书面上的单词分隔,把一个由动词加附带成分的多单词词组排除在外,例如:英语的 eat up,到了德语就是一个单词 aufessen,应该算是一个单个的动词,这个 up 仍然属于词汇范围的“体”,而不属于语法范围的“貌”)。到了要将某个动词放进具体的句子里,这时候,在怎么样的语言场合,要达到怎么样的交际目的,说话的人就内则按照自己进行交际的主观意图,外则按照动词的客观词义以及“体”,来选择哪个动词,而且在句子中将这个动词按照交际意图用恰当的动词时态表现出来,并加上其他句子成分与之“成龙配套”,产生“貌”这个成品,而且进一步在此基础上明确该动词的词义如何在时间中表现。有怎么样的交际意图,最后就表现出怎么样的貌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语义类别。 “体”这个客观存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到了具体的句子中,“体”如何同其他因素互动,也是个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人的主观意志只能决定交际目的,这个目的一确定了,要选择什么“体”的动词,在句中如何互动,就由客观规律来决定,主观意志就不能左右。研究和掌握体貌,就是要发现并掌握这些规律,或者(在阅读或听时)推论出人家的交际目的,或者(在写作或说话时)自己确定了交际目的之后按照规律选择适当“体”的动词并在句子安排适当的互动。 “体”进入句子后,通过动词时态(有时还加上别的一些因素),首先就呈现出“貌”(“完成貌”或“未完成貌”)。由于“貌”往往被理解为人们从什么角度去看待动词所代表的行动、事件或状态,这就容易发生误解,以为“貌”是主观随意的产物,不是客观的存在。例如:
在这个例句中,read 与 was reading 分属不同的“貌”(前者是完成貌,后者是未完成貌),但动词相同,客观事实也是同一件事。骤然看来,好像同一件客观事实可以有不同的“貌”,可见“貌”是主观随意的产物。但是,问题在于说话的人先后定下了两个不同的交际目的,前一个是告诉人家“他昨天看了那本书”这件完整的事实(延续体的动作,完成貌),后一个目的是告诉人家“在他正看书的时段当中发生了什么事情”(延续体的动作,未完成貌)。这两个意图,是主观“随意”确定下来的。但是,意图确定之后,选择什么词义和什么“体”的动词,句中通过时态和其他手段显示什么“貌”,而且用这个“貌”来传达什么信息,就要严格按照客观规律来办事,再也不能有主观随意性了。正如去甲地只能坐火车,去乙地只能坐飞机,究竟去哪里,主观意图可以随意选择,但是目的地一经选定,坐火车还是坐飞机,就没有选择的余地了。1 “体”是言语的起始原料,经过句子中的互动,第一步就呈现出“貌”(但接着下去还可能呈现出更具体的情况,并不是过程到了“貌”就完成了)。“貌”有时是言语的“半成品”,有时是最终“成品”。“貌”主要是揭示“完成”与“未完成”两大范畴,同“体”所揭示的“动态与静态”、“有终 (telic) 与无终 (atelic)”、“瞬时与延续”有联系,但并不是一回事。而“完成”与“未完成”,只是已经有了“成品”或“半成品”之后对它的命名分类。单词的选择和规律的运作,都在其前,都是实际上最要紧的“工序”。所以我们将把绝大部分的注意力放在动词单词的“体”及其进入具体句子后的语法加工上,而对于“貌”的“完成”与“未完成”,只是必要时顺便顾及。 举个例子说,“He worked here for two years.”中的 worked,就“体”而言是“动态”、“无终 (atelic)”、“延续”的(即往下要介绍的 Vendler 分类中的第二类动词),由于主观意图要表示“从前在此工作,现在已经不了”,所以不能用 has worked(因为 has worked 后面再加 for two years 就表示现在仍然在此工作),要用 worked;又由于主观意图要表示“时间长度为两年”,而 work 是个“无终 (atelic)”动词,所以不能用 in,要用 for。于是得出了全句。到了句子中,worked 就以“完成”的“貌”出现(人们容易误解,以为“延续”就是“未完成”,其实“延续”与“完成”往往两者并不冲突,一个是“体”,一个是“貌”)。 既然“体”是动词本身固有的客观属性,它就具有一切人类语言都共同具有的普遍性。尤其是一些最普通、意义最共同的动词(如“睡觉”、“居住”、“起床”、“坐”、“站”、“杀死”、“喜欢”、“属于”等等),不同语言的“体”也是大致相通的。这就为学习外语动词的“体”打下很有利的基础。但是,另一方面,不同的语言,又有更多的动词,其词义和体貌虽然相近但又有明显的或微妙的差别,放在具体的句子中,又加上语法上的巨大差别,一种语言的“体”和“貌”往往为另一种语言的人所难以顺利掌握。这就为学习外语造成很大的困难。例如:中文动词“睡觉”,既可以是延续体(第二类动词),相当于英文动词 sleep,也可以是瞬时体(第四类动词),相当于英文动词词组 go to bed;中文动词“穿(衣)”,可以相当于英文延续体(第二类动词)的动词 wear,也可以相当于英文瞬时体(第四类动词)的动词词组 put on。我们学习英语动词的“体”及其在句子中呈现的“貌”,就要一方面充分利用不同语言的“共性”这个有利条件,另一方面采取科学分析的方法去克服不同语言之间的“壁垒”造成的困难。 我们前面指出,“体”和“貌”,是两个相互联系但又相互区别的范畴。这两个范畴,在许多文献中,往往被混为一谈,有时候中文文献干脆把两者合成一个概念“体貌”。其实,“体”是孤立的单个动词(例如排列在词典词条中的动词)由于其词义而固有的、单纯的时间情状,是“与生俱来”、“形影不离”的。“貌”则是动词进入了具体的句子后同其他成分互动共同造成的、综合的时间情状。例如“体”大致上可以分为四类(见下节),再归纳可以大致上分成“延续体”和“瞬时体”两大类;“貌”则分成“未完成貌”和“完成貌”两大类。这里,“瞬时体”的确绝大多数场合在句中经过加工后呈现“完成貌”(这说明了“加工”的作用很小甚至等于零)。因此很多人把“瞬时体”和“完成貌”混为一谈,从而又把“体”和“貌”混合成一个“体貌”概念。但是,如果转过来看看“延续体”,就可以发现,“延续体”和“未完成貌”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更不是一回事。往往“延续体”的动词进入了具体句子,经过“加工”,呈现出来的却是“完成貌”(例如 He worked here for two years.)。可以说,有延续意义的动词,即下面分类时要列出的第一、二、三类动词,进入句子之后,都可以呈现或者“未完成貌”,或者“完成貌”。唯有下面要说的第四类动词,即瞬时动作的动词,它的瞬时“体”,进入句子之后,尽管受到各种影响,仍然呈现为瞬时体所必然呈现的“完成貌”(但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完成貌”并非“瞬时”动词一家独占。 三、时间、时点、时段“动词”在德语,除了同英语一样叫做 verb 之外,还叫做 Zeitwort,直译为英语就是 time word,由此可见动词同时间的密切关系。要掌握动词的机制,无论是它的“时态”、它的“体”以及“体”进入句子经过同其他句子成分和语法因素彼此互动后呈现的“貌”,都必须对时间概念有清晰的认识。 首先,对于“时间”这个概念,必须分清究竟是“时点”还是“时段”。两个含义,一个是“位置”,一个是“长度”,不能含糊。 “时间”可以是一个“数量”,也就是“时段”,例如三秒钟、四小时、五个世纪、一百亿年。这样的数量,是“不定位”的,就是说,在宇宙历史的长河中,它并不占据某段特定的位置,放到哪里都可以。例如:五个世纪,可以是公元 1—5 世纪,也可以是公元 16—20 世纪。它只有长度,没有位置,就像几何学中 AB 线和 CD 线,本来在几何图形中分别占不同的位置,但只要长度相等,就是 AB = CD。这里的“相等”只是指其长度,丝毫不涉及位置。 但是,“时间”还有同位置有关的含义,例如:约会要预先定下“时间”和“地点”,这里的“时间”就不是长度的问题了(如果约会事先只说会面两小时,不说定在哪一天几点钟,那是荒谬的),它必须明确是历史长河中的哪一个位置,而且必须是一个“点”,或“时点”,例如“明天上午十点半钟”。这个“点”,同几何学上的“点”类似,理论上是只有位置没有长度的(尽管实际上有一些长度,例如允许几分钟的误差)。另外,还有一个“时间”的概念是既有位置又有长度的时段,例如“明天上午十点半到十一点的半个钟头”或是“昨夜一夜”。我们可以称之为“定位时段”。反之,只有长度、没有位置的时段(例如“半个钟头”),我们称之为“不定位时段”。 这样看来,时点本身没有多少分类,而时段则可以细分,不但有“定位时段”和“不定位时段”之分,而且还有“有限时段”和“无限时段”之分。所谓有限时段,就是长度有一定的,无限时段则长度没有指明。如果长度之所以有一定,是因为一头一尾都被时点限制住,那就是“有限定位时段”,或简称“定位时段”,例如:throughout the twentieth century。虽然头尾没有时点限定、但是长度已经交代清楚的时段,可以称为“有限不定位时段”,例如:for (或 in) one hundred years。无限时段则是“无头无尾”的,通常用于起点和终点都不明确的延续体动词(动词所代表的活动或状态究竟何时开始、延续多久,都不明确说出,例如 He loved Mary. 但是要指出的是:所谓“无限”,并不是真的“天长地久”、“绵绵无绝期”(这在实际生活中是不可能的),只是起点和终点含含糊糊,“不明确交代”而已。 此外,这个“有限”和“无限”之间,还有一个“半有限”(也可以说是“半无限”),就是说,这个时段只有头端或末端有一个时点管着,而另一端则没有明确界限,理论上可以向前或向后一方无限延长,例如:before 1919 或是 after 1919。“半有限时段”,由于一头有时点管着,所以一定是定位时段。 我们用几何上的“点”来说明“时点”,意思是:几何上的“点”是没有长度宽度的;而“时点”从理论上说也是在时间上没有长度的。但是在实际上,无论空间时间,所谓的“点”往往占据长度,空间的“点”甚至占据面积或体积。例如地球,在浩瀚的宇宙空间中,它只算一个没有体积面积的区区一小点,但是我们居住在上面,就觉得它大得不得了。时点也是这样,说“上午九点钟”,这个时点按理是没有任何长度的,但是实际上就有几秒钟甚至一两分钟的长度,在日常生活的语言中,这样的长度通常是人们默认的。再长一些,情况就有些不同,例如说 yesterday,就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既有时段长度(24 小时),也有时点位置。更长一些,说 1919 年发生了“五四”运动,就不是指那一年的 365 天的长度。再长一些,寒武纪 (the Cambrian period) 长达三千万年,我们也可以把它当作一个时点来看待。所以,有时候定位时段可以被“压缩”成为一个“时点”。不过,这种本来有长度但经过“压缩”而成的时点(我们暂且称之为“段时点”,国外这类时间状语有叫做 interval-locating adverbials 的),同一般的时点有所不同,不但可以同瞬时动词(第四类动词,如 arrive)连用,而且也可以同一些有延续时段的动词连用(此时这些延续体动词也在句中被“压缩”,以“完成”的“貌”出现,仿佛像个瞬时体的动词,但是只可以同“段时点”搭配,不可以同“点时点”搭配,例如可以说 He worked here yesterday. 但不能说 *He worked here at ten o'clock.)。同“段时点”相对而言,本来本身就没有长度、不是时段压缩而成的时点,可以称为“点时点”(如上例的 at ten o'clock),简称“时点”也可以。 如果时点和时段俱全,彼此就可以互相决定,可以用时段来界定时点,也可以用时点来界定时段(例如:five years 是不定位时段,five years ago 则是时点,until five years ago 却是半有限定位时段;then 是时点,since then 则是半有限定位时段)。 归纳起来,“时间”这个笼统的词语可以指: 1) 有长度无位置的时段(“一年”),即“不定位时段”; 2) 有位置无长度的“点时点”(“上午九点”、“去年[毕业]”)和有位置而长度被压缩的“段时点”(“去年[周游欧洲各国]”、“寒武纪时[温度下降]”); 3) 有位置也有长度的时段(“去年一年间”、“自从去年以来”),即“定位时段”。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以及在语言中,对于“时间”究竟是时点还是时段,往往是含糊的。例如:法语的 J'attends depuis deux heures. 就是一个含糊的典型,既可以相当于英语的 I've been waiting for two hours. 也可以相当于英语的 I've been waiting since two o'clock. 法语在这里,无论是介词 depuis(既可以相当于英语管时点的 since,也可以相当于管不定位时段的 for)和名词词组 deux heures(既可以相当于英语的时点 two o'clock,也可以相当于不定位时段 two hours),都混淆了时点和时段的不同概念。德语的 seit 也同法语的 depuis 一样“包揽”了 since 和 for,混淆了时点和时段(但德语时段“两小时”zwei Stunden 同时点“两点钟”zwei Uhr 还是不同的,不像法语那样混为一谈)。与之相比,英语在这一点上却是分得比较清楚的,因而对学英语的人要求也比较严格。 四、时点状语和时段状语在语言中,时点和时段往往通过各种不同的时间状语表现出来。同动词的“体”关系密切的时间状语有: 1) 时点状语 (temporal locative adverbials),主要任务是指明“在何时”(而不是“占据多长时间”)。又分为: a) 点时点状语 (punctual locative adverbials),代表一个理论上没有长度、实际上即使有长度也十分短促的时点,例如:
b) 段时点状语 (interval locative adverbial) ,代表一段被“压缩”成混沌整体、从外部看像是一个时点的“定位时段”,用来指出“在何时”而忽略其“占据多长时间”,例如:
2) 不定位时段状语 (interval adverbials),主要任务是指明“占据多长时间”(而不是“在何时”)。又分为: a) 延续时段状语 (durative adverbials),代表一段不是因为动词本身的特点而是因为受到“外力干预”而终结的时段。这样的时段状语,最典型的标志,就是用介词 for 引入,例如:
b) 包含时段状语 (container adverbials) ,代表一段因为动词本身的特点而终结的时段。这样的时段状语,最典型的标志,就是用介词 in 引入,例如:
3) 定位时段状语 (specific interval adverbials),代表一段位置明确的时段。其最典型的标志,就是用介词 during 引入,例如:
五、四类动词的划分动词的“体”,同时点和时段的概念密不可分,过去不大引起注意,尤其是中国人,认识比较模糊(尽管“体”和“貌”在汉语中都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而正确认识这个问题,对于正确使用英语动词和介词,关系极大。有些动词,它的动作或事件,发生了就立即结束,这种动词,通常同时点相联系。有些动词,它的动作或事件,经过一段过程必然到达终点而自然结束。有些动词,只是表示延续状态。有些动词,表示延续进行的动作或事件。所有这几类动词,都按照交际目的的不同,或者同时点,或者同时段相联系。例如:The house was built in six months 中的 in six months 是时段,交际目的是要说明兴建所需用的时间长短;而 The house was built in 1984 中的 in 1984 是“段时点”,交际目的是要说明何时兴建并建成的。 动词所代表的具体内容,千差万别,但是从“体”的角度来划分,大体上可以分成四类。这是匈牙利裔加拿大语言学家 Zeno Vendler (1921—2004) 在 1967 年提出来的,至今尽管经过许多人的修改补充,仍然大体上为语言学界所公认。这四类是: 1) 状态动词 (states),例如:
2) 活动动词 (activities),例如:
3) 趋成动词(accomplishments,国内有译为“终结动词”的,但这个名称容易同第四类“达成动词”混淆),例如:
4) 达成动词 (achievements),例如:
前面已经指出过,我们所说的动词单词,不一定只由一个光秃秃的动词所组成,有时候也可以带有其他语义成分。这一来,有些动词,单独一个,属于某一类;加上其他语义成分,就可能转到另一类。例如 use(使用)原来是第二类动词,但是 use up(用完)就变成了第四类;又例如 take 本来是第四类动词,但是 take pride in(以…为荣)就变成了第一类动词。有些动词,本来是这个意思,加上别的成分,表面上看来,还是这个动词,但是实际上词义和类别已经根本改变了,例如:run(跑;管理)单独是第二类动词,但是 run into (somebody)(遇到,碰到)却获得了新的词义,而且转到了第四类。 自从 Vendler 提出这种动词四分法以来,按照这个区分标准,探讨动词的词义“体”及其在句子中呈现的“貌”,已经有许多学者进行过相当可观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大多停留在学术领域,较少用于实际语言的应用,更少涉及具体单个动词的分析探讨。实用领域的语法书和词典,都很少涉及动词体貌的问题,不同体的动词大都混在一起阐述。无论中外,迄今为止,还没有看到一本对每个动词的“体”及其在句中可能的变化一一加以说明(哪怕是起码像对每个名词标明可数或不可数那样简单区别一下)的词典。这是一个有待填补的空白。我们在本书的字母排列部分中,作了一些首创性的尝试,但只能覆盖少数常用的动词。要全面填补这个空白,还有待于各方面的努力。 六、第一类动词的特征第一类动词,即“状态动词”,代表一种无变化的延续状态。最典型的动词就是 know。但是有人认为 know 有特殊性,不够典型,因为人除非患了失忆症,know 就只有时段的起点,没有终点。例如不能说“我从某时起到某时止知道某事(以后就不知道了)”。相比之下,love, belong, live 等动词似乎更为典型。另外,这类动词还包括了一些骤然看来属于“动作”的动词,例如 smoke, drive a taxi, play chess 等,这些都是借用来表示人经常从事的活动尤其是职业活动或生活习惯,或是事物的经常性质,例如 smoke 相当于 be a smoker,drive a taxi 相当于 be a taxi driver。类似这类动词,还有一些,例如:
骤然看来是动作,其实是说明事物的本性(这类以动作代替属性的动词,通常采用的时态仅限于一般现在时或一般过去时)。 有一部分第一类动词,可以暂时“借用”来作为瞬时变化的第四类动词,表示瞬时“进入”所说的状态,例如:
但是并非所有第一类动词都可以如此,例如不可以说:
这是因为 love 不可以借用来表示瞬时的“进入”状态,要改为 She fell in love with him shortly afterwards. 第一类动词通常不能采用进行时态(不能说 I'm knowing..., I'm belonging...),但也有例外,可以用一般时态表示永久性或长期性的状态,而用进行时来表示暂时性的状态,例如:He lives in London. 但 He is now living at my home. 第一类动词的一般现在时,表示现在存在着的无始无终延续状态 (This building belongs to the university.),也可以表示现在仍然反复出现的断续状态 (I am tired every evening.) 第一类动词的一般过去时,可以是未完成貌(表示过去当时无始无终的状态),此时可以搭配时点状语(表示该时点出现在这无始无终的时段之中)(He still lived there at that moment.),也可以不明言任何时点 (He lived there.)。但也可以是完成貌,此时需要搭配一个表示定位或不定位时段的状语(表示该状态仅仅存在于该时段范围之内,时段结束,状态也就不存在了)(He lived there for three years. 或 He lived there from 1990 to 1993.)。 第一类动词的现在或过去完成时,可以是完成貌(表示过去曾经有过的延续状态)(He has lived there.)。但是如果有 for + 时段或 since + 时点,则是未完成貌(与“完成时”的名称正相反),表示从过去(或过去又过去)至今(或至过去某一时点)仍然保持着而且还有可能继续保持下去的延续状态(He has lived there for three years. 或 He had lived there since 1980.)。 七、第二类动词的特征第二类动词,即“活动动词”,代表一种陆续发生变化但没有必然终点的延续过程,例如 walk, work, study, rain, sleep 等。这样的过程,按其本身性质,可以无限延续下去(姑且勿论客观世界的局限性以及人的寿命和耐受力极限),如果停止了,也是由于外因(时间数量限制)而不是内因。这一点(即“延续性”,除非被外力中止,否则可以无限延长),同第一类动词实质上是一样的。但是第一类动词所代表的,是状态、性质或关系,不论延续多久,情况一直保持没有变化或增减;而第二类动词所代表的,是动作或事件,在延续过程中,情况在陆续发生变化(例如 walk 的过程中,位置不断地移动,grow 的过程中,个体不断地变大)。 这里需要指出,有些动词,究竟属于第一类或是第二类,并不容易分辨,例如 wait,究竟过程中有没有发生变化,可以见仁见智。所以还有一个区别的标志,就是有没有主观意志在左右着。按照这个标志,wait 当然属于第二类而不属于第一类。有没有主观意志,表现在语言(英语)上,就是可以不可以有 be + -ing 的进行时,例如不可以说 *I'm knowing...,但可以说 I'm waiting...。 同一部分第一类动词一样,一部分第二类动词可以暂时“借用”为瞬时的第四类动词,表示瞬时“开始”做所说的延续活动,例如:
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牵涉到第二类动词 read 既可以只表示“阅读”行为的延续进行,也可以借用来作为第四类动词表示“阅读”行为的“开始”。英国维多利亚女王的首相 Benjamin Disraeli (1804-1881) 很幽默,善于运用双关语,对于一些人给他送来的劣质作品,常常是这样答复的:
后半句既可以理解为“我将立即(开始)拜读”,也可以理解为“我将不浪费时间去阅读”。有一本 John Darnton 写的小说 The Darwin Conspiracy,当中有一句:
这一句,对 write 的“体”可以有不同的理解。write 本来是第二类动词,如果这样理解,就是“他为什么花了二十二年的时间来写这本书(也就是写书整整用了二十二年)?”而如果 write 是被借用来表示“开始写”(瞬时体,第四类动词),意思就是“他为什么二十二年一直都没有写,直到过了二十二年才开始写?”该书的封底有一句解答了这个疑问:Why did he wait twenty-two years to write On the Origin of Species? 可见意思是后一种。上面两个例句中的 read 和 write 都可以既表示无限的动作过程,也可以表示动作过程的瞬时开始。但是并非所有第二类动词都可以如此,例如,不可以说:*A few minutes later, they slept. 第二类动词还可以受到外加的量化制约。制约有两种,一种是时间量的制约,即限定活动的时间长度(此时时段状语用 for 引入);另一种是非时间的量化制约,可以通过对宾语所代表的事物加以定量化(He drew a circle 或 She read three pages)或是给活动外加一个终点(可以是物质上的终点,如:He ran into the room.或 The plane descended to the ground. 也可以是抽象概念上的终点,如:How Judaism evolved into Christianity.)。时间量的制约,都使得采用一般过去时的第二类动词本身固有的延续体在句子中表现为完成貌,例如:I ran for one and a half hour. (如果采用现在或过去进行时,则表现为未完成貌,表示这个时间量化制约只是预定的计划,尚未实现,例如:I was running for one and a half hour.)。但是时间量的制约,实际上只是对外语言表达上的量化制约,即把活动所必然耗费的时间从不明确变为明确,从不明言改成为“明言”,对客观过程并不增添任何新的因素。非时间的量化限制就不同了,它给动词本来无限的活动外加了新的客观限制,规定了本来没有的终点。这一来,第二类动词就在句子中向第三类动词靠拢(但是动词本身仍然是第二类,只是在句子中临时接近于第三类),也就像第三类那样用 in 时段状语而不用 for 时段状语,例如:
关于这一点,我们谈到第三类动词时再详细分析。 有时候,已经向第三类靠拢的第二类动词,还有可能进一步向第四类靠拢,那就是动作过程长度的“量化”极度压缩,接近于零,例如:
这里的 message 可能只是一张字条,上面一两句话,此时动词 read 仿佛像是一个瞬时的第四类动词。反之,如果把 his message 改为《红楼梦》,说“*She read A Dream of Red Mansions at 10:15. ”就很荒谬了(说“She read A Dream of Red Mansions yesterday.”则可,此时 read 可以肯定只是看了该书的一部分,而且具体这一次 read 所覆盖的时段,按情理应该小于 yesterday 这一天的长度。如果说“She read the article yesterday.”则可以从情理推论,read 可能是整篇文章都看完了,但是,只看了该文章一部分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read 所覆盖的时段,按情理也小于 yesterday 这一天的长度)。 另外,有些第二类动词,本来是无限延续的,为了表示将过程缩短为一下子,英文常常将这个动词名词化,用 to have a + n 这个形式,创造出一个相当于第四类瞬时动词的词组,例如:
第二类动词的一般现在时,通常用来表示当前的习惯反复活动,例如:
也可以表示现在仍然反复出现的断续延续行动 (I do exercise every morning.) …如果要着重表示这是当前具体在做着的事,就用现在进行时,例如:
过去进行时则表示过去当时具体在做着的事,例如:
第二类动词的一般过去时,可以呈现“非完成貌”,表示过去存在着的习惯性概括性的动作或事件 (He worked at this office.)。此时也可以同时点状语搭配,表示这个时点是在动词所覆盖的无限时段之中:They worked here at that time 表示 at that time 只是他们延续的惯常工作所占时段当中的一个特定时点(“延续体”,“未完成貌”)。但是同第一类动词一样,它也可以呈现“完成貌”,此时需要搭配一个表示定位或不定位时段的状语(表示该动作过程仅仅存在于该时段范围之内,时段结束,过程也就不存在了)(He worked at this office for three years. 或 He worked at this office from 1991 through 1994.)。 同第一类动词一样,第二类动词的现在或过去完成时可以是完成貌(表示过去曾经有过的延续动作过程)(He has worked there.)。但是如果有 for + 时段或 since + 时点,则是未完成貌(与“完成时”的名称正相反),表示从过去(或过去又过去)至今(或至过去某一时点)仍然保持着而且还有可能继续保持下去的延续动作过程(He has worked there for three years. 或 He had worked there since 1991.)。但是如果谈的是眼前具体的动作而非习惯性的经常行为,就更多用现在或过去完成进行时(He has been waiting here for two hours. 或 He had been waiting there since ten o'clock.)。 第二类动词无论用任何进行时态,都呈现未完成貌,不可能呈现完成貌(He was waiting here.)。 第二类动词的一个检验方法,就是看看动词本身不加任何其他成分(宾语、非时间状语)能否同“for + 时段”状语搭配,能搭配,就是第二类动词(也可以是表示暂时状态或性质的第一类动词)(walk for half an hour);不能搭配,就是第三类 (*build for two years) 或第四类动词 (*explode for half an hour)。 八、第三类动词的特征第三类动词,即“趋成动词”,是一种比较独特而且值得特别注意的动词,它既有延续性,又有瞬时性,代表一个进行一段时间必然达到终点而停止的动作或事件过程,既有一段动作的延续过程,又有最后瞬时的终点,例如 prepare, build, operate on(对……动手术), count, cure 等。同第二类的“for + 时段”检验标志相对应,第三类动词可以用“in + 时段”来作为检验标志。动词本身不加其他成分能同这个时段状语搭配,就是第三类,不能,就是其他三类中的某类。不过,如果某个动作或事件所占的是一个长度接近为零(也就是接近时点)的极短促的时段,动词也可能是第四类(这个极为短促的时段也用 in 引入),例如:
延续时段状语(即 for + 不定位时段)对于有必然终点的动作过程有排斥性,所以不能同第三类动词搭配,例如既不能说 *They built the house for two years,也不能说 *They were building the house for two years. 第三类动词,除非表示反复习惯动作 (They build skyscrapers),或是在下面“十五、值得注意的几个时态问题”中“一般现在时的应用”所列举的情况下,否则不用一般现在时 (*They build this house)。 第三类动词的任何进行时态,都是保留了过程,隐没了终点和结果,呈现未完成貌 (They are building a house.)。此时第三类动词向第二类靠拢。 第三类动词的一般过去时,通常呈现完成貌 (They built a house.),此时隐没了过程,只剩下终点和结果。但是也可以呈现未完成貌,此时表示过去当时的习惯反复动作 (They often built skyscrapers.),既有过程也有终点。 第三类动词的任何完成时态,都表示完成貌(貌与时态名称一致)(They have built skyscrapers.),也是隐没了过程,只剩下终点和结果。 九、第四类动词的特征第四类动词,即“达成动词”,它的根本标志就是“瞬时性”,是一下子就发生并即时结束的动作或事件。这种动作或事件,只能在“时点”上发生,同“时段”是绝缘的,但可以在一段定位时段内发生,此时意思也是在该时段内的某一时点上而不是涵盖整段时段 (He awoke in the morning)。第四类动词不可以同“for + 时段”的不定位时段状语搭配(除非这是表示“做某事时预计其造成的后果保持多久”,例如:leave for two weeks,或是在个别场合表示已经造成的后果保持多久,例如:He has stopped smoking for two months.),而且除非时段是极为短促的(例如:in an instant 或 in the twinkling of an eye),否则也不可以同“in + 时段”的不定位时段搭配。 第四类动词除非在下面“十五、值得注意的几个时态问题”中“一般现在时的应用”所列举的情况下,或是表示习惯反复动作,否则不可以用一般现在时 (*This bomb explodes.) 第四类动词的一般过去时,通常呈现完成貌,这是与它的瞬时体相适应的。但是一般过去时也可以表示过去当时的习惯反复,此时呈现未完成貌 (They often bought new shoes.) 。 第四类动词原则上不可以有任何进行时态,因为进行时态意味着未完成貌,这个貌同第四类动词的瞬时体是正相抵触的。但是,有一些第四类动词可以表示临时在前面增添一段过程而仍未最后完成(例如:His aunt is dying.),此时则呈现“未完成貌”。另一个特殊情况就是:某些第四类动词可以有将来进行时,但是意思仍然不是变为延续,而是仍然保留瞬时动作的意义(仍然保持完成貌),只是表示计划中即将要做什么事,例如:
此外,对另一瞬时行动作出性质判断,说它“等于”某行动,这个“某行动”尽管是瞬时的,也常常用进行时态,例如:
又例如:
三类和四类的共同点是动作或事件的“实现”,也就是“有终”(telic)。但是第四类的“实现”是一开头马上实现的,不经过一个延续的过程,也就是“瞬时”达成的,所以它不可以同时段状语搭配(除非这个时段极为短促,如 in an instant),无论是 for 或是 in 的时段状语,都与它无缘。同它搭配的典型介词短语是 at + 时点,例如:
另一个检验三类或四类的方法,是看看能不能加以停止,例如可以说 He stopped climbing the mountain,但是不能说 *The bomb stopped exploding,可见前者是第三类,而后者是第四类。 十、一词多义与多体现象必须指出,英语的动词,尤其是那些最常用的动词,许多是一词多义的,因而往往是一词多“体”的。例如:look,作为“看”、“注视”解时,可以是第二类或第四类动词,但作为“呈现…样子”时,就是个第一类动词;又例如 approve 作为“对…表示同意”、“批准”、“予以通过”时,是第四类动词,但是 approve of 则是“对…持赞同态度”,就是第一类动词;又例如 apply 作为及物动词,表示“应用”,是第四类动词,但是作为不及物动词,表示“适用”,就是第一类动词;miss 作为“怀念”、“惋惜其不在”时,是第一类动词,但是作为“丢失”、“错过”、“发现不在”时,却是第四类动词。 尤其是系动词 to be,既可以作为第四类动词,用来表示瞬时的变化(特别是用在被动语气时),又可以作为第一类动词,用来表示延续存在的状态。它作为第四类动词,最典型的就是用于被动语气的瞬时事件,如 He was admitted. 即使不是被动语气,to be 也是既可以是瞬时的,也可以是延续的。比方两个人约会,某甲按时赴约到达,但是某乙迟迟未到。如果某乙最后还是来到了,事后说 He was late,这个 was 就是第四类动词,表示一个“总结”(“他来晚了”)。如果不是事后总结归纳,而是事后追述某甲当时苦苦等候的情况(不知某乙怎么样了,来还是不来),说 He was late. 意思就是“他迟迟未到。”此时 was 就是第一类动词(无限延续状态)。两者中译文是很不一样的(法文也分别说 Il a tardé à venir 和 Il tardait à venir,但是英语形式上不区分)。如何区别,要取决于前后文和语境。 to be 在英语还常常表示“开始进入某一状态”(第四类动词),例如:Give me a shout when you're ready. 中的 are ready 就不是表示延续状态,而是表示从 not ready 到 ready 的变化。与 to be 表示“开始进入某一状态”相类似,第一类的另外一些动词以及第二类的一些动词,可以暂时“借用”作第四类动词,表示瞬时“进入”所说的状态,这在前面分别介绍一、二两类动词的特征时已经指出过了。 有许多动词,即使词义大体单一,但也可以作为不同体的动词而出现。例如:meet,通常是个表示瞬时动作的第四类动词(例如:He met with the visitor yesterday.),但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用作表示延续活动的第二类动词,例如:He met with the visitor for half an hour. 面对着动词的多义多体现象,骤然看来,似乎动词的分类不灵了,似乎通过对动词词义体的分类探索动词用法的全部努力都是“庸人自扰”,倒不如把所有动词都照旧“一锅煮”下去更为省力。但是,每次这个动词都是以四个类别中的某一特定类别出现,而且一旦出现就遵循这个类别所遵循的客观规律来安排,简直是不得越雷池一步。例如上面最末例句中的:for half an hour 就不可以改为 in half an hour(如果改了,meet 就会变成第三类,而这是 meet 本身的词义所根本拒绝的)。 十一、“体”进入句子后同多种因素的配合每一个动词,都不是排列在词典里的摆设,都要进入具体现实的语言中,首先是进入一个个的句子中,同其他句子成分结合,形成具体的意义。动词本身的“体”,当然也要随着动词进入句子而同其他句子成分彼此互动。 句子中各种同动词的“体”彼此互动的因素,大体上有:动词时态的开放或封闭、宾语的有限量或无限量、状语的有限量或无限量、主语的单一或分散,等等。所有这些因素,所起的基本上是对动词在时间上的展开施加正面的“开放”或反面的“封闭”作用,从而形成“未完成貌”或“完成貌”,并进一步在此基础上展示其他细节。那么,有哪些因素来参加互动,又是如何彼此互动,这是由什么来决定的呢?是由说话者的交际意图来决定的。 假设有一个“大款”,今天下午究竟要出去干什么,可以有几种选择:参加宴会,打高尔夫球,游泳,骑马,去听音乐会等。每一种不同的活动,要穿戴不同的衣服、帽子、鞋袜,携带不同的用具。在几种活动当中选择哪一种,这个人是完全可以单凭主观意志的,但是一选定了之后,要哪些穿戴,自由度就大大缩小了。起码不可以穿着游泳衣去参加宴会。其次,衣帽鞋袜和用具,都有彼此如何搭配的问题,参加宴会穿了笔挺的西服,就不能戴一顶遮阳草帽或穿一双运动鞋。同样,说话要表达什么意思,可以有多种选择,一经选定了,也就是确定了这句话有什么内容,由哪些意义单位来组成,句子要说的事在时间上处于什么地位(现在?过去?将来?泛泛不受时间限制?完成?未完成?哪一部分是已知信息,哪一部分是现在要传达的新知信息?等等),就要找出与这些意义单位相对应的单词(其中少不了要有动词,包括动词的“体”),用适当的方式组成句子。在这个过程中,对各种因素,也要注意它们彼此能配合,而不是互相排斥;即使所有因素都各自符合交际意图的要求,它们彼此之间也还有互相衬托得好坏的问题(正如上衣和裤子的材料和颜色要配得悦目大方)。例如第三类动词的一般过去时同延续时段状语是冲突的,不能说 *They built the house for two years. 瞬时动词无论用任何时态都不能同任何时段状语配合,不能说 *The bomb exploded for/in two hours. 在这样的场合,能否配合而不冲突,并不需要慢慢研究。交际意图的内容一经确定,互相冲突的因素就在语义层面自然排除掉了,例如既然要表示“她在唱歌”这个未完成的延续过程,就当然不能给这个过程横加一个时段限制(不能说“她在唱歌半小时”);既然是“爆炸”,当然不能覆盖任何时段。不过,有些因素彼此的冲突,不一定是由于在语义层面违反事理,而是由于特定语言的特殊规律,例如瞬时动词的现在完成时同时点状语相互冲突,不能说 *He has arrived at nine thirty,这是英语特有的一个“禁律”,并非所有语言都如此。 一个句子(除了个别例外),不能没有动词,而每个动词本身都有它的“体”;动词进入句子,充当谓语,又必须选择某个时态。所以“体”和“时态”就是两个必不可缺的因素。其他因素往往只起铺垫作用。有时候某个动词(带着它固有的“体”)的“时态”一决定了,“貌”以及后来的一切也都决定了,有时候则时态还要加上别的因素才能决定,而且有时候即使几种因素齐全还是决定不了,不得不求助于上下文或语境(例如:He was late. 可以是“未完成貌”的“他迟迟未到”,也可以是“完成貌”的“他来了,但是来迟了”,要看上下文才能决定)。 前面列举过在句子中同“体”互相配合互动的其他因素。其中关于时间状语的作用,本文中已经多处作了详细的说明,宾语和主语的作用,下一节也特别加以阐述,此处不再重复。至于非时间状语(空间有尽或无尽)的问题,也很容易理解,例如 go toward a place 中,由于 toward 意味着“只是途中,尚未到达”,亦即“空间无尽”,所以 go 在这里是未完成貌;而 go into the room 就显然是“到达了”,所以 go 在这里是完成貌。 动词本身的“体”和进入句子当中之后的“貌”,两者彼此的关系,可以从下列例句(都是过去时态的)看出来:
动词 play 本身延续体,第二类,进入句子后因为有 until six o'clock 说明其终点,表现为完成貌。
动词 said 本身瞬时体,第四类,进入句子后表现为完成貌;动词 was 的原形 to be 原本为延续体,第一类,但借用为瞬时体,第四类,表示状态的开始,进入句子后表现为完成貌。
动词 occupy 可以是延续体“保持占领状态”,第二类,或是瞬时体“开始占领”,第四类,这里是第二类,延续体,但是进入句子后,被 for over seven centuries 限定了时段范围,表现为完成貌。
动词 sleep 是延续体,第二类,但是被 nine hours [= for nine hours]限定了时段范围,所以先表现为完成貌,但是又受到 often 的影响,成了无时段范围限制的反复动作,所以最后表现为未完成貌。
动词 pick up 是瞬时体,第四类,进入句子后表现为完成貌;动词 walk 本来是延续体,第二类,但是在这里借用表示“开始走”,转为瞬时体,第四类,进入句子后表现为完成貌。
动词 accumulate 是瞬时体第四类,进入句子后首先表现为完成貌,但是这里是反复动作,所以又返回来表现为未完成貌;助动词 would 本身表示反复动作,是延续体,进入句子后表现为未完成貌。
动词 see 后 close 在这里都是瞬时体,分别进入主句和从句后都表现为完成貌。
动词 know 是延续体,第一类,进入句子后表现为未完成貌。 十二、宾语和主语对于体貌的作用可能在句子中同动词原有的“体”共同起作用的,除了动词时态,最主要的就是宾语(例如在 write a letter 和 eat two apples 中的 a letter 和 two apples,都限定了动作的量,而 write letters 和 eat apples 都不限定动作的量),还有状语(如 run into the room 中的 into the room 限定了动作的量)。但是有时候主语究竟是作为一个整体行动,还是分散行动,也会影响到动词的“体”在句中的发挥。例如动词 fail to inf. 本来是个瞬时动词(第四类),本来不可以采取延续的进行时态 be failing to inf.,但是如果主语是前后分散陆续活动的,就可以变为延续,例如:
药品是复数多种,耽误有先有后,瞬时就反复延续了,故可以用进行时,如果只是一种药品,就不能说 was failing。又例如不可以说:*The bomb was exploding,因为炸弹只有一个,爆炸只能是一瞬间的;但是可以说:The bombs were exploding,因为炸弹既然是多个,先后陆续爆炸就可以覆盖一段时段,而且说话时可以把视点放进“陆续爆炸”的未完过程之中。又例如不能说 *We visited the museum in six days. 因为 visit 不是第三类而是第四类动词,而且 we 是作为一个整体。但是可以说 Two hundred thousand tourists visited the museum in six days. 因为这里的主语可以把动作拉长,成为一个过程(到终点算出参观人数的总计),这里的 visit 就向第三类动词靠拢。 十三、for 与 in延续时段状语(即 for 时段短语)和包含时段状语(即 in 时段状语),都起构成完成貌的作用。在这一点上,两者是一致的。但是两者的含义却不同。for 时段状语用于本身并无内在固定终点,理论上可以无限延长的状态或活动(第一类与第二类动词)(He was prime minister for nine years. 或 She sang for half an hour.)。第三类动词就不然,动词词义本身就包含了一个固有的终点,例如:recover 就既包括了“康复的过程”和“康复的结果”,prepare 就既包括了“准备的过程”和“准备好的结果”,如果加上时段状语,就不是外加的时间长短限制,而是经过这段时段,达到了内在终点,过程自动结束。这个时段就要用 in 而不能用 for 来引入 (He recovered in three months.)。因此,for 或 in,就成了区别第一二类与第三类动词的一块试金石。 for 时段状语(或 since 时点状语)如果同延续体动词(即第一和第二类)的完成时态(或是第二类动词的完成进行时态)搭配,却显示出未完成貌(They have been our neighbors for three years. 或 He had been working since 5:00 a. m.) 前面已经说过,for 时段状语对于有必然终点的动作过程有排斥性,所以不能同第三类动词搭配,例如既不能说 *They built the house for half a year,也不能说 *They were building the house for half a year. 前一例句的 for 要改为 in;后一例句则因为过程尚在进行中,根本不能加任何时段状语,不可以用 for,也不可以用 in。 从前面所说,可以看出,for 是第二类动词的一个“标志”,in 是第三类动词的一个“标志”。但是第二类动词有时候会向第三类看齐,放弃 for 而改用 in。这种情况,出现在第二类动词的动作在数量上(非时间数量上)受到“设限”,临时出现了动作的非时间终点之时。比方一个人跑步锻炼身体,他可以每天跑两小时,不问跑了多远 (run for two hours),也可以每天跑三十英里,不问跑了多长时间 (run thirty miles)。但是,他如果考虑到速度问题,就要把空间距离和时间长短两者都同时计算在内,就会计划“用”两小时跑三十英里 (run thirty miles in two hours)。此时由于他预定了三十英里,等于给自己的行动设立了一个物质的(非时间的)终点,也就是临时采取了相当于第三类动词那样的行动,这时候,再加上一个时间量化制约,就不能照第二类动词那样用 for,而要改用 in 了。另一个比喻是“工资”,“计时工资”是时间量化制约,“计件工资”是非时间量化制约。有时候雇主会考虑两者都要,规定工人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干出多少量的活,如果慢了,加班补上也不行。这时候,引入时段的 for,也要改为 in。 第二类和第三类动词,大多数是区别清楚,容易分辨的。如 run 是第二类,用 for;build 是第三类,用 in。但是有时候两者之间的界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客观世界事物的知识。有些行动,具有一定的完成界限,可以明确归入第三类,例如:
另一些则完成界限不明确,就归入第二类,例如:
有些则模棱两可,例如:Susan watered the garden in (for) an hour. 中,in 和 for 都可以,也就是说 water 可以是第三类,也可以是第二类动词,要看人们心目中究竟是给花园浇水是浇多点少点都可以(water 是第二类),还是有一个“浇够了”的标准(water 是第三类)。同样,Bill greased the chain in (for) five minutes. 用 in 或 for 都可以,取决于“给链条抹油”怎样才算够,有没有一个标准。The plane descended in (for) ten minutes 中,用 in 还使用 for,取决于 descend 是指一般的“降低高度”(用 for)还是“降落到地面”(用 in)(中文“降落”也同样有两个不同的意义。 有一些动词性的成语,骤然看来似乎是有过程又有终点的第三类动词,但是其实这个“终点”并不是真的,只是一种对无限延续过程的夸张描绘,这种动词性成语仍然属于第二类,不能用 in,例如:
第二类动词的动作,如果受到非时间量化制约,就增加了活动的终点,临时向第三类靠拢。但是这个“终点”是指单独一次而言。如果意思是反复多次或是习惯的,终点就消失。例如:
这里的 wrote,由于有 an opera 的量化制约(只一次),就有了终点,从第二类向第三类靠拢。
这里的 wrote,由于 operas 是没有数量限制的(反复多次),终点就消失(也就是非时间量化制约消失了),只剩下 for twenty years 作为时间量化制约,第二类仍然保持不动。但是,如果对 wrote operas 加以个体化的理解,看作是多次重复但每次均有终点的过程,那就等于有非时间量化制约的 wrote an opera 的多次重复,因此,也可以说:
甚至 wrote 可以同时兼有两种时间量化制约(一个有终点,一个无终点),例如:
也就是说,每部“经过写作过程并且最后写好”是有终点的,“三周时间”是给每一个单独过程的时间框架,而“二十年”则不是内在固有的时间框架(可以随意短些或长些)。 十四、时段表达法用于空间长度的一例汽车上最新式的“全球定位系统”(GPS)在有声指导装置中会发声指示开汽车者 Follow the road for two miles. 请顺着大路行驶两英里。这里的 for two miles 虽然是空间距离,其实代表了一个时段(相当于 for five minutes)。行驶两英里,并没有达到任何一个终点,正如在时间的长河中度过一段时段也不一定到达任何一个实际的终点,所以这里的 follow the road 的 follow 也是第二类动词,要用 for 来引入一段空间距离,就像用 for 来引入一段不定位时段一样。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由于“定位系统”无法预料汽车的速度(因而无法说 Follow the road for two minutes.),但是可以预计道路的长度,就把道路的长度暗中想像成为时间长度,借用 for 来表达。也就是空间转换成为时间表达形式。 但是空间转换成为时间表达形式,也有转换不了的地方,那就是:借用那表示延续时段的 for 则可,借用那表示包含时段的 in 则不可。你可以吩咐一个人:Arrive at the railway station in five minutes. 但不能说 *Arrive at the railway station in five miles. 为什么不可以,原因还是我们前面说过的时间量化制约同非时间量化制约之间的一个差别。在每一个具体场合,如果有空间终点,那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从这里到火车站,是多远就是多远,多一寸少一寸都不可能,in 是表示“用”多长时间(这里可以有人为努力加快或放慢的可能)达到内在固有的终点。如果把时间换成空间,“用”多长的空间距离达到空间距离多远的终点,就显得荒谬了。 不过,in 的另一个用法(表示从现在起过多长时间后的一个时点),也可以拿空间的长度来代替时间的长度,例如:
但是这里的 in,同 for 已经没有任何对应关系了(只相当于表示将来时点的 In two minutes, make a left turn.)。 十五、值得注意的几个时态问题完成时态:如前所述,有关动词的类别以及相应的动词时态,英语有一个其他欧洲语言所没有的特殊情况,就是动词的完成时 (perfect tenses) 问题。这个问题,在许多语法书和教科书中,由于对动词的“体”不加以区分,再加以“完成”这个字面上的误导,常常造成认识上的很大混乱。其实,用于有终的 (telic) 动词(第三与第四类),完成时的确表示动作或事件已经完成而且留下后果,例如:He has broken his leg 或 He has written five books。但是用于无终的 (atelic) 动词(第一与第二类),所谓“完成”,情况可能恰恰相反,例如:I have known her for years. 或 I have worked here since 1999. 这里动词所代表的状态或动作,不但没有结束,而且甚至可能延长到将来。所以,英语的完成时态(现在和过去),按照动词“体”的不同,以及 for... 或 since... 状语的有无,实际上应该分成两种不同的时态,只是形式上雷同,一直混在一起当作一种。 一般现在时的应用:第三类和第四类动词通常都不能用一般现在时,例如不能说 *I arrive at school. 或是 *They write two letters. (俄语和波兰语的瞬时动词,即完成体动词,只有过去和将来时,没有现在时,这是很合理的,因为现在时就是说这一句话或一个单词的时间,不可能同时发生所说的瞬时事件。)因此,通常唯有第一类动词才可以在充当谓语时采用一般现在时。第二类动词也要改用现在进行时(详见下面进行时的应用)。第三类动词也要改用现在进行时。第四类动词除了在个别特殊语境中之外,根本没有一般现在时。这些特殊语境(对第三类动词也适用)有: 1) 普遍规律或习惯行动
2) 剧本中或电影或录像故事介绍中的动作说明
3) 即时播送的体育比赛新闻
4) 说话人即时的表态
又例如
5) 形式上是疑问句而实际上是祈使句的 Why don't you...? 中,第四类动词可以用一般现在时
6) 时间状语从句或条件状语从句中以现在表示将来
7) 以 while 或 as 引入的时间状语从句,里面的谓语动词虽然是第四类动词,但可以将动作稍为延长,表示尚在进行中,此时第四类动词可以采用一般现在时。
以上是第四类动词可以用一般现在时的例外情况。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例外情况也与此相仿。所以,要检验一个动词是不是第一类,一个简便的方法,就是看它能不能除了上述几种例外情况之外采取一般现在时。如果可以,就是第一类动词,如果不可以,就可能是二、三、四类动词,然后再进一步鉴别。 一般过去时的应用:英语(在一定程度上还有德语)不同于拉丁系语言以及斯拉夫系语言的一个特点,就是只有一个而不是两个一般过去时。在某种意义上,这是英语的清楚表达能力不如这些语言明确之处。有时候,究竟是过去时的叙事句还是判断句,在法文、西班牙文,可以从动词用哪一个过去时态,一望而知(德文的过去时被动句用 war 表示判断或描绘,用 wurde 表示叙事,俄文绝大多数动词都分为完成与未完成两个体,未完成体可以用于判断句),在英文却要求助于前后文和语境。本书中着力说明的 take... to inf. ... 句型(详见本文最末处有关 It takes... to inf. 的例句与本书字母排列部分中的 take 条),就是很明显的一个例子。It took him half an hour to come from Oakland to San Francisco. 这句中的 took,究竟是指“单独一次发生了的事实”,还是指“通常的习惯”甚至“对客观情况的预计”? 英文这个句子是不交代清楚的,往往要靠前后文和有关事理的常识来判别。It took four years for Britain just to decimalize its own coinage. 英国花了四年的工夫,才把自己的钱币改为十进位。这一句从事理推断,只能是叙事句,不可能是判断句。It took courage to talk to him. 这一句很可能是判断句(“要同他谈话可得有勇气”),但是叙事句的可能性(“鼓起了勇气同他谈了话”)不能完全排除。在这一点上,英语倒是不如法语分得清楚(法语叙事句是 Il a fallu du courage pour lui parler,判断句是 Il fallait du courage pour lui parler.) 家喻户晓的英文儿歌 Mary Had a Little Lamb(人类最早的录音语言即爱迪生发明留声机试验成功时唱出的,就是这首儿歌),这里的 lamb 是可数名词,a little lamb 是一头活生生的小羊;但是有人开玩笑在后面添加了一些字,成了 Mary had a little lamb, some rice and vegetables. 这一来,lamb 就成了不可数名词“羊肉”,a little 的意义也从“一头幼小的”变成为不定数量的“一点”;而同时,had 的意思也从延续状态的“占有着”变成瞬时动作的“吃了”。这种利用一般过去时使得动词可能有两种不同的“体”来开玩笑的做法,如果搬到英语以外的别的语言(尤其是拉丁系语言),就很难行得通。 动词 sustain 作为瞬时体第四类动词,意思是“蒙受了”,作为延续体第一类动词时,意思是“支撑着”。例如:Heavy piers sustained the bridge. 沉重的桥墩支撑着那座大桥。这里的 sustain 当然是第一类动词,呈未完成貌。The nation sustained a terrible loss. 国家蒙受了一次可怕的损失。这里的 sustain 当然是第四类动词,呈完成貌。这里都用一般过去时,动词是什么“体”,呈现什么“貌”,只能凭前后文搭配以及事理推论出来。 又例如:He could help me. 只能是个判断句,意思是“他有帮助我的能力”(呈未完成貌),究竟帮了没有,并不交代。如果有能力,而且也的确帮了,就要改为叙事句(呈完成貌),说 He was able to help me. 或 He managed to help me. 如果否定了,说 He couldn't help me. 这个句子,在英文既可以是判断句(“他没有帮助我的能力”,未完成貌),也可以是叙事句(“他没有能力帮助我,也没有帮”,完成貌)(详见 could 条)。反之,法语的 pouvoir(能够)有两个过去时,一个是用来表示未完成貌的 pouvait(有做某事的能力),一个是用来表示完成貌的 put 或 a pu(当时有做某事的能力而且也做了),而英文的 could 则大体上只相当于法文的 pouvait。 另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动词 miss,作为瞬时体的第四类动词,词义是“错过”、“发现不在”,而作为延续体的第一类动词,词义是“怀念”。如果是前者,miss 作为瞬时体动词,通常不可以用一般现在时的时态出现(除了上面一般现在时的应用中的那些例外);所以如果 miss 出现在这个时态,就可以判明它是“怀念”而不是“错过”。即使是出现在现在完成或过去完成时,miss 的“体”也可以按照不同的搭配来判别(既可能是瞬时体的“错过”,也可能是延续体的“怀念”)。但是到了一般过去时,就不能像一般现在时那样排除掉瞬时体的可能性,问题就复杂化,判别 miss 的“体”和词义,就需要更大的注意力。也就是说,英文有一些动词,以一般过去时的时态出现时,分不清是瞬时的还是延续的,一时的还是习惯反复的,叙事的还是判断的(以一般现在时出现,则可以分清,因为瞬时动词通常不能用这个时态,除非是上面一般现在时的应用中列举的例外)。所以,一般过去时就成了英语许多动词在“体”的定位问题上“打马虎眼”的“避风港”,掩人耳目的“挡眼布”,同时也就成了人们“追查”动词的“体”时注意的重点,往往故意把一个动词放在一般过去时来“测试”,就像医生检查病人时使用“耐力测验”一样。 出于现实交际的需要,对于这个问题,英语也采用一些语言手段来补救,最明显的就是用 used to inf. 来表示过去的习惯,用 was/were + -ing 这个过去进行时来表示过去行动的延续未完,多少填补了法语过去未完成时 (imparfait) 的语法功能。但这只能部分地解决问题,因为 used to inf. 和 was/were + -ing 的使用范围仍然是有限的。 进行时的应用:英语的另一个特殊问题,就是进行时。这个时态,别的一些欧洲语言也有,但是远没有英语这样突出。我们前面谈到第一和第二类动词的区别时已经指出,大体上第一类(除了以动作代表人的身份的动词外)不能有进行时而第二类有。而且第二类如果在句中采取“未完成貌”时就需要用进行时(这是第一类不用的)。例如:用第一类时可以说 I was sick when he called. 但是用第二类时就要说 I was working (*worked) when he called. 但是有些个别场合,第二类动词也并不需要进行时而仍然可以表示进行时的“貌”。最常见的就是 as 和 while。例如:
有时候甚至第三类动词在 as 从句中也被“延续化”,即使不用进行时,用一般时也忽略了终点,突出了终点之前的延续过程,呈现“未完成貌”。例如:Even as the ink on the treaty dried (= was drying), a final struggle was taking shape over the vast lands of the West. (American History Made Simple, p.33) 条约墨汁未干,争夺西部大片土地的一场最后的战斗就已经开场了(注意:这里的 dried 不是“干了”,而是“正在逐渐干着但未全干”,as 表明了过程在进行中,否定了过程的结束)。 个别表示“变化”的第四类动词,如 become, get, turn, grow 等,如果后面加上连接重叠的形容词比较级,使变化的瞬间改成为无限延长的过程(语义上相当于进行时态),甚至还可以向第二类靠拢,
第四类动词还有一种情况可以(而且应该)用进行时态,那就是对另一较为具体的瞬时动作加以评价或归纳,表现为较为抽象的动作(这两个动作在客观上其实是同一的),
十六、延续状态对于各类动词的不同要求英语动词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第三、第四类动词的现在或过去完成时 (present and past perfect) 的用法。这种时态,一般的语法书都指出,其意义之一,就是过去(或过去又过去)的动作或事件留下的后果直到现在(或过去)仍然保存。从这个意义出发,可以发现,第三、第四类动词的完成时,在某些句法搭配上,可以同第一类(延续状态)动词的一般时相通。这表现在如下方面: 1) 首先,有几个时间副词,两者可以共用。
2) 如果第三、第四类动词采取不定式作为前面另一个动词的补充成分,就要看前面那个动词是延续的还是瞬时的,不定式或者可以保持 to inf. 形式,或者必须改为 to have + pp。以动词 seem to inf. 中的 inf. 为例:seem 本身是个延续状态动词(第一类动词),它后面如果加上 to inf.,这个 inf. 也必须直接或间接代表一个延续着的状态或活动。因此,如果 inf. 是个延续但有必然终点的动词(第三类动词),那就要或者改为 to have + pp 这个完成不定式,消除其延续,保留其终点结束的意义(从而产生“动作造成状态在延续”的效果),例如:He seems to have written(*seems to write) a letter. 他似乎写了一封信。或者改为 to be + -ing 的进行时,以消除其终点,保留其延续(也从而产生“动作在延续”的效果),例如:
如果这个 inf. 是第四类动词,则不可以改为 to be + -ing,只能改为 to have + pp,间接代表这个瞬时动作或事件所造成并留下至今延续着的状态,例如:He seems to have turned off (*seems to turn off, *seems to be turning off) the light. 不但前面有 seem 之类的动词,而且其他许多动词,也都有这个现象,例如:believe somebody to inf.,由于 believe 是延续状态的第一类动词,后面的 inf. 也必须代表一个延续的状态或活动,或者一个由瞬时动作造成的延续后果状态。可以说 I believe him to be honest. 但不能说 *I believe him to tell the truth. 要改为 I believe him to have told the truth. (瞬时动作留下的延续后果)或 I believe him to be telling the truth. (“他说真话”的动作与“我相信”的态度同时在延续中)。 至于第二类动词,它的现在或过去完成时态,可以有两种不同的体貌意义。一种是“延续体”呈现为“完成貌”,例如如果说:I've worked here,意思就是“我曾经在这里工作过,但是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work 本来是延续体的,但到了句子中,用了现在完成时,没有附带时段状语,就呈现“完成貌”,就是说,work 这一段过程,成了一个混沌的整体,不再延续下去。但是如果后面加上时段状语 for two years,这个 work 本身的“延续体”就保持不变,不转化成“完成貌”,而是呈现同“延续体”一脉相承的“未完成貌”:I've worked here for two years(这里 work 还在延续中)。 这类动词,如果不进入谓语,而是作为 inf.,也同样可以有这两种不同的体貌意义,但是区分就不那样明确了。例如:I believe him to have worked here. 中的 to have worked here 是“延续体”转化为“完成貌”(这里 work 已经告一段落);但是 I believe him to have worked here for two years. 中的 to have worked here 却有两个可能,一个是“延续体”仍然转化为“完成貌”(“曾经工作两年,但已经是过去的事”);另一个则是“延续体”保持不变而呈现“未完成貌”(“到如今已经工作了两年,今后可能继续下去,也可能不继续”)。 十七、“体”与非谓语动词的 -ing第四类动词(除了(十五)末段所说的情况)本来不可以有进行时态(is + -ing 或 was + -ing),但它的动名词形式 -ing(或 having + pp)却可以表示“曾经做过瞬时某事而造成目前的状态”,例如:
此时,第四类动词的用法,形式上可以同第一类动词相同,都是 -ing(不一定要 having + pp),例如:
这一点,同上段 infinitive 的情况是不同的(如果拿第四类动词的 infinitive 作为业已发生的瞬间事实,必须用 to have + pp 形式,不可以用 to inf. 形式)。 我们必须注意区别作为谓语动词的进行时和作为句中非谓语成分的动词现在分词(两者都具有 -ing 的形式)。后者由于不是谓语动词,所以根本不存在时态问题,虽然有了 -ing 的形式,本身“体”的性质并不受其影响,并不呈现“进行中”的意义。这可以从两个极端来看。一个极端,是第一类动词,它本来排斥 be + -ing 的进行时,但在非谓语中采取了 -ing 的现在分词形式,仍然保留其第一类动词的“体”不变。另一个极端,是第四类动词,它从另一个角度,本来也排斥 be + -ing 的进行时,但在非谓语中采取了 -ing 的现在分词形式,也仍然保留其第四类动词的“体”不变。 第一类动词通常排斥进行时态,例如不能说 *I'm knowing..., *He's fearing..., *They're belonging to...。但是如果不是作为谓语动词的一部分,而是作为句子当中状语成分的一部分,这类动词可以采取 -ing 的现在分词形式,表示当前事件的背景,仍然保持延续状态的“体”不变,
表示瞬时动作或事件的第四类动词,如果加上了 -ing 但又不作为谓语动词,那么尽管采取 -ing 形式但仍然保持瞬间体貌。出现在句首时,表示两个紧接相继瞬间动作的第一个,
也可以出现在句子的后半部,表示前一瞬间动作的局部具体化或是该动作即时造成的后果(仍然是瞬时动作,并不因为 -ing 形式而变为延续),
从以上例句可以看出,尽管第四类动词的进行时态一般表示瞬时动作的反复进行,但是如果不是进行时态,而只是非谓语的现在分词 -ing 形式,则并不表示反复,而只是瞬时的一次。 上面谈的是第一和第四类动词的非谓语 -ing 现在分词形式。至于第二类和第三类动词,情况是:对于第二类动词,由于进行时态同它有“特殊关系”,-ing 现在分词形式同它也是“水乳交融”的,“动作延续进行中”的意义照旧不变,例如:
至于第三类动词,采取非谓语的 -ing 的现在分词形式,会出现不同的情况:如果不附有 in 时段状语,这个第三类动词的必然终点就被暂时忽略,只取其终点未达到之前的延续过程(相当于第二类动词,此时的“貌”是未完成的),主要表示“在何时”或者“在什么背景下”,例如:
但是如果附有 in 时段状语,则仍然保留第三类动词的“体”,保留“过程+终点”的总和(此时的“貌”是完成的),主要表示的就不能是“在何时”,而只能是“在什么背景下”,例如:
此外,动词的 -ing 形式如果是个动名词 (gerund) 而不是现在分词 (present participle),放在介词 on(或 upon)或 in 后面表示时间关系,究竟用 on/upon 还是用 in,也要看这个动词本身的“体”是瞬时的还是延续的。大体上,如果动词是瞬时体的,前面要用 on 或 upon,表示二事同时发生或紧接先后发生,例如:
而如果用 in –ing,而 -ing 动词又是延续体时,表示后一过程同 -ing 过程在时段上重合,例如:
或是表示后一个瞬时动作发生在 -ing 过程的时段当中,例如:
如果用 in –ing 而 -ing 动词是瞬时体时,表示前后两个动作其实是一回事,用后面来说明或评判前面,例如:
从上面 -ing 形式的现在分词和动名词的用法来看,可以得出结论,就是这两种形式,尽管采取了 -ing,但是同谓语动词 to be + -ing 的体貌是完全不相干的。无论是第一类动词,还是第四类动词,尽管采取 -ing 形式,仍然不受这个形式的影响,保持原来的“体”。这个“体”唯有在与谓语动词有关的形态变化中,才可以受到影响。 但是,如果 -ing 形式的现在分词不是句中的游离成分,而是处于受到谓语动词(尤其是感知动词)所管辖的范围内,则 -ing 形式仍然保持延续性(如果是第三类动词则取其未达到终点前的延续过程)或反复性(第四类动词,瞬时动作的反复多次);如果要表示瞬时完成的动作或达到了终点的动作,就不能用 -ing 形式,只能用 inf. 形式。
十八、“体”与否定一个很有趣但往往不引起人们注意的语言现象是:代表瞬时动作或事件的第四类动词如果被否定,就在“体”的意义上脱离“瞬时”而向“延续”转变,表示一种“未发生此事”的延续状态,也就是在语法结构上接近于一个延续性的状态动词。我们即使摆脱英语,从中文来看,也可以体会到,一个瞬时的行动或事件,不可能占据(也可以说是“覆盖”)一段时段,但是这个行动或事件一旦否定了,就可以占据时段。例如,中文也不可以说:“*他三天把那封信寄出了”,但却完全可以说;“他三天没有把那封信寄出。”同样,英语不可以说:*I have seen him for two weeks. (瞬时,覆盖不了一段时段),但可以说:I haven't seen him for / in two weeks. (瞬时否定了,可以覆盖时段。)如果是延续体的动词,用不着否定,就可以覆盖时段,例如:I have been sick since he left. 可见,否定的确可以使瞬时的事件转变成为一个延续的过程(相当于延续过程的肯定)。 但是,这种转变,不是彻底的转变,不是变成了“无限”,而是同状态动词仍然保留一定距离。状态动词可以表示“无限的延续”,否定了的瞬时体动词则只能表示“有限的延续”,一定要以明确或暗示的方式表示这个动作或事件是在哪一个时点被否定,或者是这种没有发生此动作或事件的否定状态保持在什么时段中有效。过去清华大学国学院的四位大师之一、著名语言学家赵元任,曾经在一篇学生论文上写下六个字的批语:“说有易,说无难。”就是说,比如说考据,只要在一处地方找到,就可以肯定有;但是要说没有什么,即使“上穷碧落下黄泉”都没有发现,也不能一口咬定说没有,而只能说“某处没有”或“在某个范围内没有”。这个论点,著名历史学大师陈寅恪也非常强调。语言上的否定也是如此,说了否定,就要以某种方式交代某个时点或某段时段来限制这个否定。这一来,由于否定而产生的时段,不可能是无始无终的,或者有个起点,或者有个终点,或者起点终点都有,或者尽管没有明确的起点或终点但是有一个时段长度数量。例如我们如果说:I didn't move there,除非有前后文交代时点或时段,否则是不通的(就是“说无难”)。如果说:I didn't move there until last year 就通了,因为交代了时段的终点。反之,如果以一个静态的延续动词 stay 代替被否定的瞬时动态的 move,就完全可以说:I stayed here. 所以,在那些有 until, since 等这类时段状语从句或时段介词短语修饰的句子中,谓语动词,要么是延续性的(第一或第二类),那就可以是肯定的;要么是瞬时性的(第四类),那就不能是肯定的,而必须是否定的。(第三类动词在有 until, since 从句或短语的肯定主句中通常只用来表示累计总数。)这个对瞬时动作或事件的否定,在“体”的意义上正恰恰相当于对延续状态的肯定。也就是说,until 和 since 之类的时段状语,要求主句动词覆盖一段时段,而不是一个时点。如果动词是瞬时的,只覆盖一个时点,就说不通,就要加以否定,使之相当于一段“在此段时段内无此事”的状态。懂得了这个道理,对于语言中肯定与否定同“体”和时段时点的微妙关系,也就不难有所体会了。 动词体貌的问题,国外多年来已经有人进行了成果丰富的研究,但是其中否定与动词体及貌的关系,国外研究的也不很多,多数著作仍然局限于肯定句。少数学者对于否定是否一定使得“瞬时”变为“延续”,至今仍然有争论。不过,我们只要知道大体上的道理,也就可以了。 十九、中国人在英语动词体貌上的误区最后,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中国人学英语时在动词体貌方面容易陷入的误区。这里主要就是分不清四类动词的区别,造成理解上或使用上的错误。这里从本书《英语常用词疑难用法手册》的字母排列部分中举一些例子: 1) *I've come here for two days. 这里的 come 是个第四类动词。这类动词采取完成时态,就的确表示动作已经霎时完成,那就不可能延续两天。应该用一个表示延续状态的第一类动词来代替 come:I've been here for two days. 延续动词用于现在“完成”时,可以表示这个延续状态尚未“完成”,这是英语同其他许多语言不同的一个特殊现象。 2) He wore a blue overcoat when he came into our house 是可以的(说 He was wearing 则更为自然),但是如果说 *He put on a blue overcoat when he came into our house 就荒谬了(进屋反而穿上大衣?)
不能说 *He always puts on black shoes. 因为 put on 是瞬时动作动词,wear 是延续状态动词。 3) *Food doesn't taste good to me when I catch a cold 就是不通的,因为 catch a cold 是瞬时完成的事,后面接着是一段时间 have a cold 的延续状态。吃东西无味是这段时间当中延续的状态或现象,不是 catch a cold 那一刹那的事。况且,如果有 when 从句,则主从句谓语动词的体貌与时间先后关系是: a) 主从句均为瞬时动词,从句动作先于主句,例如:
b) 主从句一个是延续一个是瞬时,瞬时动作均发生在延续时段之内,不问延续与瞬时各分配在何方,例如:
本例句的 catch a cold 成了“吃东西无味”过程时段之内的一个事件,这就颠倒了因果。所以应该改为 Food doesn't taste good to me when I have a cold. 这个主从句延续与瞬时以及时间同时或先后的道理,也适用于例句 2)。 4) *I received the letter until yesterday 也是不通的。凡是有 until 从句或 until 介词短语的句子,主句的谓语动词,必须是延续的状态或动作,否则是瞬时动作的就必须是否定的(以否定来创造出一段状态时段)。要改为:I didn't received the letter until yesterday. 5) *I really thank him for his advice. 从意思上可以看出,这不是当面致谢。但是 thank 是“表示谢意”的瞬时动词(第四类),唯有本人即时表态时才可以用一般现在时。既然不是即时表态,用一般现在时就只能表示延续的状态(在这里是心态,亦即“感谢之情”),这是瞬时动词 thank 所不能表达的,所以应该改为 I'm really grateful to him for his advice. 6) *I could finish it yesterday. 这里的 could 是延续状态(“处于有…能力的状态”)。但是要说的是昨天发生了什么事(“这个能力在一个具体场合发挥了作用”)。要改为瞬时动词:I was able to finish it yesterday. 或 I managed to finish it yesterday. 或 I succeeded in finishing it yesterday. 7) *Open the door while you're repairing the fireplace. 意思应该是“门应该一直开着”,而 open the door 只是瞬时动作,应该改为延续状态:Keep the door open while you're repairing the fireplace. 同理,*Put on rubber gloves while chopping chilies as they can irritate the skin 中的 put on 应该改为 wear。 8) *Tea was introduced to Europe in the early 1600's, while trade began between Europe and the Far East. 茶叶是 17 世纪初叶欧洲同远东开始通商之时传入欧洲的。这一句中,从句的 began 是瞬时体动词,所以这个从句表示一个时点,因此只能用 when,不能用 while。 9) *It took him two hours to watch TV. 他花了两小时看电视。这一句中,watch 是第二类动词。但是 take 多长时间 to inf. 这样的结构中,to inf. 只能是第三类或第四类动词,而且这两类动词用起来,意义也略有不同。用第三类动词时,意思是:从某时点开始,花多长时间进行某个动作过程,最后达到终点,例如:
用第四类动词时,意思是:从某时点开始,经过多长时间一直没有发生某事,直到这段时段结束时一下子发生了这件事。例如:
后面的 inf.,不可以是纯粹延续而没有内在终点的动词(第一和第二类就是这样的动词),例如不可以说:*It took him half an hour to watch TV,但可以说:It took him half an hour to find the TV program. 因为 watch 是第二类动词,而 find 则是第四类动词。当然,如果第一类或第二类动词暂时“借用”作第四类,表示瞬时“进入”某状态或活动过程,则可以用于这类句子,例如:
又例如:少数第二类动词,或是第三类动词的反复习惯表现,其词义隐含了该延续动作需要前面有一个预备过程才可以取得能力来实现,此时可以说 it takes 多长时间 to inf.(这个 inf. 表示有此能力,而不是行动的特定一次实现):
这里的 play 其实是 become(第三类动词)able to play,而且 able to play 中的 play 因为有了有限量的宾语 Minute Waltz,又从第二类动词向第三类靠拢。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弄清楚每个动词本身固有的“体”,对于正确理解和使用英语,绝不是可有可无,更不是“庸人自扰”。 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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