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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组 word order
释义
word order10(SVA与AVS)     

【问】 英语的状语提前是为了强调状语吗?
 【答】 我国出版的英语语法著作和英语教科书大都把状语提前引起的主谓倒装解释为“强调状语”。例如,清华大学编《英语教程》就是这样解释的:“强调状语而将状语置于句首:
 1. To the list may be added the following names.
 名单上还可增补下列名字。
 2. In the periodic table are arranged all the chemical elements discovered.
 周期表中列有所有已发现的化学元素。”(清华大学《英语教程》,第四册,P.124)
 我们认为这种提法是值得商榷的。众所周知,在英语里某些状语的典型位置,就是位于句首,因此一般不会引起主谓倒装。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强调状语的问题。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为了调整句尾信息核心,而把状语提到句首。正象R.Quirk等人所说的,“当把一个成分提到句首作主位时,常常伴随着语序的倒装。”这就是说,只有当状语提到句首充当主位,而将未知信息让给其它成分时,才会发生主谓倒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状语包含的是已知信息,而主语包含的是未知信息。换言之,主谓倒装是为了使未知信息转移到通常是表达已知信息的主语上。大量的语言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
 1. Behind the great rubber industry of today lies the story of an “accidental” discovery.
 现在庞大的橡胶工业就是由于有一个人进行研究而“偶然”有所发现才建立起来的。
 2. To this list may be added ten further items of importance.
 在这个表上还可以再增加十个重要的项目。
 Quirk等人在解释例2这类句子时说:“The definite items this and these...suggest thatthe marked theme in such cases most often expresses given information.”(限定词this和these表明在这种句子里有标记的主位往往是表达已知信息)。例2和清华大学《英语教程》(四)第124页所引的例句基本相同,但解释却完全相反:Quirk等人认为提前的状语是主位,表达的是已知信息,《英语教程》的编者们则认为提前的状语是被强调的成分。我们认为Quirk等人的解释,既符合句尾信息核心的原则,也符合正常情况下人类的思维过程,即从已知向未知运动的过程:先从已知的情况(to this list等)谈起,接着说出动作,最后引出来未知的事物。
 为了进一步证明我们的观点,我们再讨论两种情况。
 1. By acceleration is meant the rate of change of velocity with time.
 加速度就是指速度对时间的变化率。
 2. By power is meant the rate of doing work.
 功率就是指做功的速率。
 By A is meant B这个句型常用来给事物下定义。A是被下定义部分,当然是谈话的出发点,包含已知信息,而B是下定义的部分,即揭示概念的内涵和(或)外延的部分,当然包含新的信息。因此很难用这类句型来解释提前的状语是被强调的成分。我们再来看看下列例句:
 1. In each phenomenon there is involved some change in energy.
 在每种现象里都涉及到能量的某些变化。
 2. To every actoin there is always opposed an equal reaction.
 对于每个作用力总存在一个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反作用力。
 3. Whenever any positive charge is created,there is always created an equal amount of neg-ative charge.
 每当正电荷产生时,总有等量的负电荷产生。
 4. In these crises there breaks out an epidemic...the epidemic of over-production.
 在危机期间,发生一种……社会瘟疫,即生产过剩的瘟疫。(《共产党宣言》,P.28)
 大家知道,引导词there是使无定性的主语位于谓语之后从而强调后置主语的一个重要的手段和标志。在我们所讨论的这种句型里大都可以在谓语前加上there,而句子的意思、语体和交际功能不会发生什么变化,这就进一步证明,这种句型所强调的不是提前的状语,而是位于谓语之后的主语。
 北大编《英语》关于状语提前引起的主谓倒装是这样解释的:、“句首为介词短语作状语,主语又较长时:
 Between capitalist and communist society lies the period of the revolutionary transformationof the one into the other.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
 这种用“句子平衡论”来解释主谓倒装的说法,在主语很长的条件下,从结构上看,一般是讲得通的。因为在英语里的确有一个把长而复杂的成分放在句末的原则——“尾重原则”
 (the principle of end-weight)。但是,“句子平衡论”有两个缺陷。第一,为使句子平衡,也可以采用其它的方法,例如定语分隔(Chemical reactions take place inside the battery that result in aflow of electricity.)。“平衡论”无法解释什么时候采用倒装法,什么时候采用分隔法。第二,“平衡论”不能解释英语中大量存在的主语很短的倒装句。
 1. Here comes the bus.
 2. Around this nucleus revolve electrons.
 3. Then came the teacher.
 4. To the list may be added the following names.
 5. In table I are listed the data obtained.
 在这些句子里,虽然主语都很短,但是由于主语是信息核心的承载者,所以也必须采用倒装语序。这说明,“句尾信息核心原则”是揭示句子语序规律的最基本的原则。但是,在一般的情况下,“尾重原则”和“句尾信息核心原则”并不是互相矛盾的,而是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的,因为已知信息往往是用较少的词语来表达,而未知信息往往是用较多的词语来表达的。如果这两个原则在某些情况下发生矛盾的话,则几乎总是“尾重原则”服从“句尾信息核心原则”(参见end-weight)。
 (本条主要内容曾在《现代外语》1983年第3期上发表过)


赵振才 编著.英语常见问题解答大词典.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8.第1344-13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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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0/30 14:11:22